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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www.syhouse.net 2010-2-3 11:43:45 上虞房产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上虞市工业用地公开出让暂行办法》(虞政办发[2007]5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市工业用地公开出让的补充意见》(虞政办发[2007]157号)等文件精神,经上虞市人民政府批准,在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上虞市便民服务中心三楼319室)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丰惠镇[2008]G9-1号等3个工业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规划要求以上虞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说明书》为准,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向上虞市规划局详细了解《规划说明书》的有关情况。

  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与市招投标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到经贸等相关部门办理工业项目立项等审批手续。

  竞得人在地块内建设项目必须符合上虞市规划局出具的《规划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工业建设项目须符合政府规定的安全、环保等相关要求,地块内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设施。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丰惠镇[2008]G9-1号地块竞买人资格条件:引进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的照相机及器材制造业,竞买人为上虞市内从事该行业生产的外商投资企业。受让人须引进外资100万美元,并要求在地块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实际到账外资50万美元,其余50万美元在2010年7月31日前必须全部到账。

  2、丰惠镇[2008]G9-2号地块竞买人资格条件:引进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的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竞买人为上虞市内从事该行业生产的外商投资企业。受让人须引进外资200万美元,并要求在地块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实际到账外资100万美元,其余100万美元在2010年7月31日前必须全部到账。

  3、丰惠镇[2008]G9-3号地块竞买人资格条件:引进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要求的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竞买人为上虞市内从事该行业生产的企业。受让人须引进外资200万美元,并要求在地块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实际到账外资100万美元,其余100万美元在2010年7月31日前必须全部到账。

  其它要求:

  1、工业项目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方面要求。所有地块成交后一年内项目未能正式通过环保、安全审批的,取消竞得人受让资格,成交确认书无效,退还已缴纳的土地出让价款本金。

  2、对参加报名的自然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授信额度按拟竞买地块面积确定,不得少于50万元/亩。

  3、对允许筹建中的外商投资企业报名参加竞买的,须提供以下资料:1)、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联系单;2)、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3)、公安部门核准的拟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筹建章;4)、外经贸部门和地块所在乡镇(街道)出具的外商投资企业筹建证明;5)、提供境外企业或自然人的银行资信证明;

  4、对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外资引进要求的地块,在报名时提交由地块所在乡镇(街道)与竞买人签订的注册资本分期到位、外资引进协议书以及竞买人出具的承诺书。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竞买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及欠交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除外),在取得地块所在乡镇(街道)和市经贸局出具的竞买人符合竞买条件的确认意见后,到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置政府保留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

  竞买保证金须按单个地块在报名截止时前交纳(不计息),对报名截止日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必须为可在上虞市区各商业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汇票或现金。

  挂牌成交确认后,如竞买人无违约的,竞买保证金可以转为部分土地出让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成交后,竞买人不按照挂牌文件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或不按期支付土地出让金或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竞买保证金或按照竞买保证金的金额予以没收。

  竞买保证金交纳单位及帐号: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银行帐号:7334110182600071618。

  对筹建中的外商投资企业,参加本市范围内工业用地竞买的,地块竞买保证金缴纳开户银行为: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外汇帐户户名为: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帐号为:7334111482600003038,开户币种为:美元。

  五、竞买人参加挂牌的报名、报价时间,地点及需递交的资料

  (一)报名时间:在2010年1月 26 日上午8 时至2010年 2月2日下午4 时的工作时间内。

  挂牌报价时间:在2010年 1 月 26 日上午8 时至2010年 2 月   4日上午9时的工作时间内。

  (二)报名地点: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上虞市便民服务中心三楼319室)。

  (三)挂牌报价地点: 2010年 2 月 4 日上午8时30分前在市招投标中心319室国土资源与国有产权交易部报价:2010年 2 月 4 日上午 8 时30分起,报价地点调整到市招投标中心320会议室。

  (四)报名时需递交的资料:

  (1)地块所在乡镇(街道)和市经贸局出具的竞买人资格确认意见;

  (2)竞买申请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5)委托他人办理申请及报价等具体事宜的,应提交详细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6)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7)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以上材料(3)、(4)、(5)、(6)、(7)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2)提供原件。

  六、出让成交后,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必须在地块成交之日起三个月内注册成立具有相应生产资质的企业,受让人出资比例不得少于51%;受让人为企业的,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原则上应与受让人名称一致,若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确实需要变更的,受让人在取得地块所在乡镇、街道和国土部门同意后,重新注册成立具有相应生产资质的企业作为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且原受让人出资比例不得少于51%。

  七、本次土地出让不受理电话、邮寄等报名。

  八、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拍卖,通过现场拍卖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本次出让活动委托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组织实施,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5-82129092。

  十、上虞市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对本次出让活动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80907。

  十一、土地出让金缴纳期限为成交之日起2个月内一次性缴纳。

  十二、相关事项详见《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本次挂牌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十三、本次公开出让信息公告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上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www.syztb.gov.cn)查询。

  

  上虞市国土资源局

  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

  二○一○年 一 月六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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