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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是“弱势群体”吗?寻找北京美丽园的正义
www.syhouse.net 2006-10-10 14:54:27 上虞房产网

如果你到饭馆吃完了一桌饭菜,结帐的时候,老板告诉你,你顺便把隔壁那桌的饭菜钱也给结了吧。但其实隔壁那桌根本没人,也没有饭菜。当面对这样的情况时,您会心平气和的接受吗?正是怀疑物业费中搀杂了太多的水分,北京美丽园业主委员会把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物业公司大幅降低物业费。今年的8月11号法院判决业主委员会胜诉,这让美丽园从一个普普通通的中档小区一下变成了媒体关注的焦点。在物业投诉频频上升和业主维权屡屡落败的背景下,美丽园的胜利被有的媒体称做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式”。然而事件并没有到此落幕,随后一个月多的时间里,在业主与业委会之间,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业主与业主之间出现了相互指责、诽谤甚至人身攻击的现象。小区也一度陷入停水停电的尴尬困境。这种状况目前仍在持续,美丽园矛盾主体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在以往的物业纠纷中极为罕见,有人说美丽园正在为我们如何构建和谐物业社区进行着一次全面的启蒙教育。而这堂课要从今年9月1号讲起。

一:“物业”跑了

2006年9月的第一天,阳光一如既往地撒向美丽园小区。来来往往晨练和上班的人们发现,小区和平常不太一样。没错,大门口的保安不见了,保洁员也没了踪影。这让大家想起了头天晚上的情景。

业主曹先生:“头一天晚上,我在外面很晚,回来的时候发生了一些事情,我就觉得很奇怪,没有灯了,门呢,一开,没有钥匙开,就开开了。”

然而,出现异常的还不仅仅是停电停水。

女业主:“鸿铭物业停水停电,把所有的安防设施给拆卸掉了。”

没多久,小区里便传开了,8月31日,负责美丽园小区物业管理的鸿铭物业公司突然失踪了,撤离了。对于鸿铭物业公司的离去,小区的居民们说,虽然感到突然,但并不觉得奇怪,因为毕竟事出有因。事情还得从去年的一场官司说起。

2005年3月12日,美丽园小区业委会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鸿铭物业公司将原定2.72元/平米的物业费标准,下调到1.58元/平米。

2005年9月14日,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业委会败诉,此后,业委会提请上诉。

2005年12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业委会胜诉。

2006年5月30日,鸿铭物业公司申请再审。

2006年8月11日,鸿铭物业公司申请再审。

2006年9月1日,鸿铭物业公司突然撤离。

9月1号,3年前的这一天,为了规范物业服务,《物业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三年后,在业主委员会艰难地取得了一场的胜利后,物业公司却一夜之间从人间蒸发。这确实让人感觉有点讽刺的味道。保安、保洁一下子不见了,不但人撤走了,水、公共用电、电梯也停了,美丽园小区顿时陷入了瘫痪。正当美丽园的业主委员会四处张罗着恢复小区日常秩序的时候,没想到,一场更大的风波开始了。

二:遭遇弹劾

这是9月1日晚业委会办公楼内的场景:

“雷霞,下台!雷霞,下台!”

“业委会,下台,业委会,下台!”

众人继续喊:“雷霞,下台!雷霞,下台!”

围观的业主哄笑,不吭声。

雷霞镇定,微笑。

雷霞:“大家好,我是雷霞。”

雷霞,教师,现任美丽园业主委员会主任。

雷霞:“刚刚这位师傅说得好,首先物业公司造成了这个局面,按正常来说他应该通知业委会他要撤出,要给业委会三个月的时间来进行准备。”

旁边有人起哄,众人愤怒:“要不你来说,你说!”

雷霞:“物业公司这个做法肯定是不对的,物业公司肯定是不对的。咱们业主之间不能对立,咱们要坐下来解决问题,咱们现在面对了这个现实,现在要解决这个问题。今天这个建委,这个是区政府都过来现场办公。”

一天之前,雷霞和业委会的其他八名成员还被人看作为美丽园全体业主争取权益的功臣。而此时的情形,让业委会根本搞不明白,为什么业主不去找失踪的物业公司,而把矛头转向了他们。

雷霞:“我也很奇怪啊,就说他们对我仇恨的程度,就好象我掐死他们的孩子似的。那种仇恨,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表现出来的仇恨,我就看到是这样的场面,所以我也想不通,有什么利益到不共戴天呢?”

从2000年入住美丽园开始,雷霞和其他几位业主就一直在积极维权。当选业委会主任之前,雷霞和她的支持者已经和开发商打过不下20个官司。到了2002年,雷霞和几位业主开始把维权的方向转向了小区的物业收费。

杜平(业主委员会委员):“2002年底,美丽园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时候,当时,管委会有一个工作小组,和这个鸿铭物业一起对美丽园的设备、设施情况进行了现场的勘察。在勘察的过程中呢,发现美丽园的实际电梯数和这个公约上说的数量不符。公约上说是118部,这个管委会实际清点发现是111部;公约上说高压水泵有30组60台,而管委会清点只有1组2台。这个时候就是发现,物业向业主承诺的这些设施、设备是不符的,是这么发现的。”

2004年10月,刚刚成立的美丽园业主委员会开始和鸿铭物业进行交涉,然而协商并不能解决问题。于是雷霞和业委会代表全体业主起诉鸿铭物业。

杜平(业委会委员):“我之所以要维权,就是因为这一点,而不是像有些人所的,是为了那个降低物业费,他把主仆关系给弄颠反了。把侵犯的不光是业主的财产权,更侵犯了业主的尊严。有一句话就是叫呢,你为利益要测算成本,为尊严可以不惜代价。我们现在就是为尊严而战。”

记者:“你们尊严在哪方面受损失?”

杜平(业委会委员):“他剥夺了我们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就是这个意思。”

好一个“为尊严而战”!“尊严”的内涵是什么?杜平先生说的很清楚,就是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伴随着住宅商品化的进程,当房屋的所有权属性发生改变时,住房就变成了房产,居民也就摇身转变为了业主,他们拥有了处置自己财产的权利。而这一切似乎又来得太快,中国住房制度的改革只有短短十多年的历史,这仿佛在一个懵懵懂懂的孩子跟前忽然堆起了一座金山,面对满眼的珠光宝气,却不知如何利用。在美丽园之前的物业纠纷中,业主的纷纷败诉已经说明了这一点。惟有如此,美丽园业委会的胜诉才具备了新闻价值。也惟有如此,那些占用业余时间,打赢了官司的业委会成员们才赢得了许多人的尊敬。仅仅几天,从“功臣”变成众夫所指,时间过的是有点太快了一些,雷霞、杜平感到委屈也在情理之中。但尊敬你的人格,并不等于遵从你的主张,这是社区民主赋予那些持有相反观点业主的权利,只要这种权利符合法律的程序。这恐怕是“尊严”的另一个内涵。

三:谁在罢免业委会

业主不买账的原因是担心虽然物业费降下来了,服务质量也就无从谈起了。

反方——居民:“我们很多的业主追求的是生活品质,是你的服务和你的收费要相平衡,而不是一味地压低物业费。”

很多业主表示,其实他们对鸿铭物业的服务是很满意的,什么样的收费标准就该对应什么样的服务。但也有业主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正方——女业主:“其实人家是把你的水分,把你的那个虚假的水分挤出来了,与标准的服务、服务的标准一点都没有变,你该怎么服务,怎么服务。”

王晓明(小区业主):“业委会好多做法的话,违背大家意愿。”

支持业委会,反对业委会,在美丽园的业主中形成了泾渭分明的两派,而王晓明正是反对派的核心人物。

王晓明,IT行业工作,美丽园小区一期业主。用他自己的话说,他是美丽园事件爆发后,第一批站出来质疑业委会工作的。而实际上,从业委会成立时起,他就对业委会的一举一动十分关注。

王晓明:“从他们业委会在竞选的时候开始,我开始关注这个事情,关注角度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变化。原来我只关注业委会是不是真正能够代表业主的权利,从这个角度考虑,后来,又从那个业委会的权利,就是如何监督,如何使它能够不越权不越位,这个角度来考虑。”

2005年3月,王晓明和几个志同道合的业主自发成立了业主权力监督委员会,也就是美丽园业主常常提到的监委会。9月3号,监委会向业委会提交了一份有500多人签名的议案,主要内容是:要求业委会立刻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罢免业委会,继续聘用鸿铭物业,然而这份议案却遭到了业委会的拒绝。

王晓明:“正因为没有这可操作性,和这些详细的条目,才出现了上次我们提500个提议案,他就以我这个提议人不实,我就不接这个提案,他就拒收了,这就是一个很明显的例子。”

王晓明说如果没有美丽园事件,他也许永远不可能在短短的两周,就熟悉掌握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被业委拒收议案后他改变策略。

王晓明:“原来我们有这种想法,就是这个监督权交给全体业主,大家来监督。我们有这么一个小实体,叫什么名称,那是很无关紧要的事情,那是次要的。但是我现在感觉到了,这种监督很难实施,如果说有一个监督机构的话,那这个监督机构谁又来监督它呢。”

王晓明并没有和大部分业主一样,静观事态发展,而是参加了一个名为“美丽园和谐社区志愿者”的行动。志愿者的核心团队有十几个人,每逢周末,他们都会在小区的北门组织活动,发放一些材料,希望更多的人支持自己的主张。9月10号,在鸿铭物业撤离后的第9天,王晓明和其他志愿者组织了一次蓝色行动,希望业主通过挂蓝旗的方式支持他们共建和谐社区的建议。但蓝旗一挂出来,引来了不少的非议。

小区居民一:“你可以分析一下,哪个楼蓝旗多,哪个楼的蓝旗少,那个挂蓝旗的人的背景是什么,买房怎么买的,物业费怎么交的,车费怎么交,深层次调查,你可以分析一下。”

小区居民二:“我说‘这小旗干吗的’,他们就说明天还要开一个会,说什么叫和谐小区的志愿小组,志愿小组志愿干嘛,我就不明白,你说干嘛,大家去除草,大家去什么,我觉得大家都会积极参加的。但是志愿什么,志愿鸿铭物业再回来吗?对不对,我就不明白。”

在许多人看来,王晓明他们这些志愿者,一直是和业委会唱反调的。既然在物业纠纷的问题上,业委会是在维护广大业主的权益,那么挂蓝旗的志愿者,自然也就被看作物业公司利益的代言人。

杜平(业主委员会委员):“他们对业委会组织的历次业主大会,从来都是不参加的,门票都拒收。其中的有些人收票投反对票,绝大多数都是连票都不收。我们感觉呢,他呢,是业主,但是和业主没有共同的利益,利益诉求不一样,他们从来都是反对业委会的,而他们所主张的恰恰是代表着物业公司的利益。所以这个问题就很奇怪,也是我们百思不得其解的。你既然是业主,为什么和广大业主想法不一样呢,不维护业主的利益,反而要维护物业公司的利益。”

面对对手的质疑,王晓明和他的追随者并没有停止行动,9月14日晚上8点,十几位业主代表将一份提案送到了业委会办公室,这一次他们显然有备而来。

让我们看看反对业委会的部分业主的行动过程:这些业主首先成立了“业主权力监督委员”,然后9月3号第一次向业委会递交提案遭拒绝,而后在9月10号“美丽园和谐社区志愿者”举行“蓝色行动”,9月14号“美丽园和谐社区志愿者”再次向业委会提交议案。这次的结果会有什么不同吗?

四:“沉默的大多数”

李彤:“就是咱们规定的是20%以上的业主提名的话呢,就可以作为业主大会的议题。美丽园小区应该是1378户,如果20%的话呢,算起来的话,应该是280户就够了。所以我们现在是453户,就说至于说要审核资格什么的呢,那我们交来以后,那政府部门说怎么审就怎么审。”

王晓明当晚并没有出现在现场。业主委员会原本规定递交议案的时间是晚上6:00到9:00,当业主代表赶到业委会办公室时,只有一名值班的工作人员在场。业主代表认为,提交议案是关很多业主的利益,按照程序应该由业委会委员亲自接收,并在有第三方作公正的情况下进行。

值班人:“我只是一个值班的,我只负责接受提案”

在近2个小时的等待后,业主代表见到了业委会的委员。反对业委会的一派试图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他们的诉求,而业委会的应对也采取着异曲同工的策略,双方在言语上彬彬有理,在关键问题上却寸步不让。

“能代表453户改议案吗?改议题吗?这里面都有问题,应该刚才我们看到你的议题是有瑕疵的。”

“因为确实像您说的,写的是有瑕疵的,这个我们都承认,因为您是律师,可能在法律上比我们更清楚,我们并不是职业做这件事情。”

晚上22:40,业委会终于接受了这份议案。3天后,业委会给出了答复。答复称:议题设计不规范,内容不够明确,不具备执行性。矛盾的双方都清楚要想打败对方就要争取到大多数业主的支持。早在9月3日,业委会就曾经撤换物业公司征集业主签名,但事情的进展并不顺利。

“我们上次征集业主签名就差40票。”

双方都在寻求更多业主的支持。谁也算不清楚,在美丽园小区里,究竟有多少人在支持雷霞,有多少人在支持王晓明。因为除了业委会和和谐社区志愿者,更多的人保持了沉默。不管是业委会的维权诉讼,还是和谐社区的志愿行动,他们都不愿意参与其中。9月1日之前,曹先生、李女士和大多数业主一样,还保持着中立,不愿意评价任何一方的是是非非。

业主曹先生:“这个业委会说真的,选他们的时候我并没有很积极,也并没有很关心。”

业主李彤:“叫维权也好,叫关注也好,其实当时呢,并没有真正去参与。”

鸿铭物业的撤离,触动了全体居民的利益,也让曹先生和李女士同时开始关注起小区的纷争。

业主李彤:“现在美丽园的事情,应该说唤起了绝大多数业主的关注。以前可能很多事情不是这样子,大家就觉得业委会做什么事情啊,可能知道,甚至根本就不知道,但是现在大家就关注的程度应该是最高的,空前高涨。”

业主曹先生:“应该讲很惭愧我当时(诉讼的时候)没有积极去支持他们。但是确实我们知道,(业委会)为业主在维权,我们是得了实惠的,面积问题,还有其他的一些问题,都是退了钱的。但是我们不知道这些事情,是业委会这些人他们在积极为我们维权获得的。

同样的关注,却做出了不同的选择,曹先生成了业委会的支持者,李女士站到了志愿者的行列里。然而更多的业主还在观望。

业主李彤:“我觉得大家有不一样的选择是很正常的,因为这个东西,就包括为什么每个人穿的衣服都不一样,每个人喜欢吃的食物也不一样。”

鸿铭物业撤离一周后,美丽园事件有了新的进展,北京市建委责令美丽园业委会在45天内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并按照业主大会决议,尽快解决美丽园小区物业管理问题。为了能让自己的主张变成业主大会的决议,业委会和志愿者开始努力争取沉默的大多数,希望他们能站在自已这边,真正做到少数服从多数。

雷霞:“有很多道理,你就能说服很多人,去反对这件事情嘛。那业委会执行的大多数人的意见,但是业委会一定要倾听少部分人的意见,对吧,一定要倾听。如果他们是合理的,我们也要帮助它变成大多数,让大家来接受,对不对。这是我们要做的。”

业主王小明:“互相影响都会有的,因为谁都需要自己的(支持者数量)最大的,谁都希望自己的声音占绝对的,这是人之常情,这是很正常的,但至于是不是叫争取,可以探讨这个说法。”

雷霞和王晓明的针锋相对为我们清晰地勾勒出小区中泾渭分明的两派。其实在两派对立的阴影下我们还发现了另一个群体,有人把他们称做“沉默的大多数”。整个美丽园的业主就像一个橄榄,持两种鲜明观点的业主位于橄榄的两端,只占到全体业主的很小部分,但很锐利,多数的业主位于橄榄的中间,体积庞大而圆滑平润。他们或沉默,或观望,或左右摇摆。我在想,如果我在美丽园,会站在橄榄的什么位置呢?恐怕选择中间的概率要大些。因为“我很忙,我也不愿意出头露面”。有了设身处地的假设,也让我体会了“沉默的大多数” 的形成心理和原因。漫长的计划经济体制让许多人有了一种被管理的习惯,看病有人管,工作有人管,房子出了问题自然也会有人管,体制没了,习惯还在。再有恐怕是一种“搭便车”心态,自己不动手等着分享别人的胜利果实。殊不知,有了民主的机制而没有民主的实践,和谐的社区只可能是空中楼阁。“沉默的大多数”是选择在沉默中爆发还是在沉默中消亡呢?

9月1号,鸿铭物业不辞而别突然撤离美丽园,它的撤离引发了业主内部的激烈冲突,各方关注的焦点也丛物业公司转移到了业主内部的纷争。即便在9月10号,回到小区后,物业公司似乎也远离了事件的风暴中心,非常低调,记者多次联系试图对物业公司进行采访都遭到了谢绝。几天后,通过业主王晓明的联系,物业公司的负责人终于坐到我们的摄像机前。

五:物业公司是“弱势群体”吗

汪建春(北京鸿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说实话,我们就说通过我们这一次的这种撤离,让业主觉得,他生活不方便的时候,离开了物业公司的时候,他才会知道,我小区的公共事务、小区的物业管理,我要进行关心。如果说我们还这样继续服务,让他们生活在一种很舒适的这种环境下,他们肯定还不会对物业公司的撤离,他会这么关心。”

汪建春,北京鸿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也是北京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中的一员,用他的话说,现在小区业主对小区事务的如此关心,正是因为他们的撤离。

汪建春:“从9月1号晚上这种场面咱们就看到以后,我们物业公司撤离以后,从9月1号的这一天,大多数业主就开始关心这个事了,(他们)原来才知道,我们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原来才知道,雷霞这个人强奸了民意,这个人在他们没有授权的情况下,跟物业公司打官司,原来(业主)他们都不关心。”

目前,北京市建委对鸿铭物业的处罚决定还未公布。然而不少人提出,政府应该撤销鸿铭物业的公司资质。面对这种舆论,鸿铭物业难道没有一点担心吗?

汪总:“建委它会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内容来处理这个事的。”

记者:“您担心吗?”

汪总:“我不担心。我们既然做了这个事,我们就会对我们做这个事会承担责任,对不对,我不担心,一点也不担心。”

鸿铭物业一点不担心将要遭受什么样的处罚。突然的撤离让业主们前所未有地关注起小区的物业管理,从这个角度的目的算是实现了。在汪建春这位北京市物业管理评标专家看来,业主和物业,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汪总:“民事的这种角度来说,它是一种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但是从这种行业的角度来说呢,它是一种服务和被服务的关系。”

记者:“谁是强势,谁是弱势?”

汪总:“现在怎么说呢,我认为现在在这种大气候下,我们物业公司是一种弱势群体。”

记者:“您觉得您是弱势群体?”

汪总:“对。”

记者:“为什么?”

汪总:“你想想,我现在就从我们媒体的宣传来说,从法院的判决来说,我总觉得,我们物业公司,好的地方它没有进行宣传。可能是物业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它在整个发展过程中,可能或多或少会出现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呢,从政府,从媒体,抓住你在发展过程当中存在的这么一些问题,去宣传,去报道,它没有正面地去宣传这物业公司的好人好事。”

在采访中,美丽园的一些业主向记者反映鸿铭物业服务有可圈可点之处,但他们不能容忍的是物业公司的突然撤离和擅自停电停水。

业主曹先生:“业委会到目前,虽然代表着1300多户的业主,他依然是弱势群体。咱们打一个比方,业委会连续休息十天,不会对小区造成任何的损失,他不会要挟整个业主,他也没有办法去要挟物业公司,他只能是用法律的手段,为广大业主去维权。返回头来,我们说一下物业公司,他只要三天不在,锁三天门,或者破坏三天门,就马上让我们的业主鸡犬不宁。我们就可以知道整个小区的控制权、强势权、强势的群体是在谁手里。”

其实在一个小区里,各方的关系并不复杂,:业主大会,是行使小区所有业主权力的权力机构,而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法定执行机构,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是服务与被服务,说白点是管家与主人的雇用关系,对社区,物业公司使行的是管理权而非行政权,这种合同雇佣关系由业委会来执行和物业公司完成,单个业主和物业公司没有直接的法律雇佣关系。而居委员、派出所、小区办等也就是相关的政府部门都对社区的自治事务有监督和指导作用,当社区发生紧急情况,就像美丽园这样,物业公司突然跑了,没水没电,影响了正常的居民生活,我想这就不是业主的财产管理问题,而演变成政府的城市管理问题了,政府就该行使管理职责。美丽园事件发展到今天,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利益之争,而更像是一块检验业主自治能力和政府管理能力的试金石。那么从物业公司离开,到业主间矛盾不断升级,政府在美丽园事件中到底应该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

六:“裁判”的尴尬

强势也好,弱势也罢,这并不是双方争论的焦点。鸿铭物业认为如果按照1.58元/平米的标准执行,他们根本无法执行,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汪建春(北京鸿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如果说是严格按照市场运作的话,我们肯定是亏损,我们每年都由开发商一直补贴。”

物业管理的成本究竟有多少?鸿铭公司没有公布全部的收支信息。不过他们一直在强调,公司在一些物业服务项目上是亏本的。

汪建春:“我现在是赔着买卖,就是我是赔着本赚吆喝,我回来干什么?我是一个公司,我是个盈利的企业,是一个市场化运作的企业,我在这儿赔本我干它干啥啊?!”

汪建春告诉记者,收不抵支主要是两项——保安费和保洁费。

汪建春:“仅一个保安,就说我们每年要支出他的直接费用将近两万五千元钱。那么我们光保安这项费用,我们80名保安得多少钱,就将近两百万,就将近两百万。”

目前美丽园小区保安费是每户每月5元,也就是说,美丽园1378户每年上交的保安费不过八万多元。收入8万多,支出200万,如果这样算来,物业公司仅在保安一项上就有190多万元的亏空。这个亏空,难道是物业公司的无偿付出吗?

汪建春:“我们基本上拿了停车场的这个钱,弥补了保安费、保洁费,以及其他各项费用的不足。”

小区里共有970个停车位,按照每个车位一年1600元的停车费标准,鸿铭物业能收回155万元左右的资金。然而,物业收费的构成中究竟有多少项是赚钱的,总共能有多少利润?鸿铭公司和物业市场上的其他公司一样,没有向业主公布全部账目。然而在美丽园业委会的核算中,鸿铭物业不可能亏本经营。

正方——杜平(业主委员会委员):“完全能够维持正常的运营。因为我们也测算过,即便按这个1.58元,这个物业费标准的话,他每年依然能有利润,特别是这几天许多一级、二级、三级的一些资质的物业公司,就找到业委会,他听说业委会的物业公司撤了,他们希望进来接盘,他们对美丽园的现状也进行了一个测算,测算的结果呢,都是干。”

记者:“都是有利润的是吗?”

杜平:“都是有利润的。”

鸿铭物业和业委会各执一词,但法院的终审判决还是支持了业委会的主张,将美丽园物业收费定为1.58元/平米。在一些长期关注业主维权事件的律师看来,美丽园物业费纠纷的关键,不是钱多钱少,而是物业收费的不透明。

陈旭:“关键是有很多不公开不透明,造成了这种大家争了半天,你说这边没有利润了,我这边业委会说,你这个已经远远超出你实际的这个付出的费用,还是有利润,大家就没有标准了。我觉得,就是我在股东会上,我刚才我讲了,到现在为止,我没有看到谁把这个鸿铭物业的账目公开出来。”

没有公开的账本,没有透明的制度,业主监督物业公司根本无从谈起。

杜平(业委会委员):“我之所以要维权,就是因为这一点,而不是像有些人说的,是为了那个降低物业费。它把主仆关系给弄颠倒了,它侵犯的不光是业主的财产权,更侵犯了业主的尊严。有一句话就是叫呢,‘你为利益要测算成本,为尊严可以不惜代价’。我们现在就是为尊严而战。

记者:“你们尊严在哪方面受损失?”

杜平:“他剥夺了我们对自己财产的处分权,就是这个意思。”

而在物业公司看来,业委会的维权分明是要赶走他们。

汪建春(北京鸿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我们认为,就说这一届的业主委员会,它不是为了把这个小区和物业公司来进行协商,把这个小区搞好,形成一种双赢的局面,它的根本出发点不是这个,它的根本出发点就是因为,要把这个物业公司挤垮,赶走,这是它的根本出发点。”

美丽园闹得如此不可开交,作为小区业主,不管是哪一方,这都不是他们希望的。其实在一个小区里,各方的关系并不复杂:业主大会,是行使小区所有业主权力的权力机构;而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也是合法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民间自治组织;物业公司与业主大会是服务与被服务,说白点是管家与主人的雇用关系,对社区,物业公司使行的是管理权而非行政权,这种关系由执行机构也就是业委会来执行完成,单个业主和物业公司没有直接的雇佣法律关系;而居委会、派出所、小区办等也就是相关的政府部门都对社区的自治事务有监督和指导作用。当社区发生紧急情况,就像美丽园这样,物业公司突然跑了,没水没电,影响了正常的居民生活,我想这就不是业主的财产管理问题,而演变成政府的城市管理问题了,政府就该行使管理职责。美丽园事件发展到今天,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利益之争,而更像是一块检验业主自治能力和政府管理能力的试金石。那么从物业公司离开,到业主间矛盾不断升级,政府在美丽园事件中到底起到一个什么作用呢?

贾玉梅(居委会主任):“咱们美丽园应急小组的同志,这个小组,开了一个协调会,这个协调会呢是区政府主任主持的,参加的呢有副区长、区政府应急办……”

鸿铭物业撤离当天,北京市建委和海淀区政府就组织了一个工作组,进驻美丽园小区。

贾玉梅:“政府一直在关注我们的这件事,就这七天,虽然大家等得都比较着急,我也理解大家的心情,就是通过我先跟大家说一下,政府不是说没有在做工作,没有不作为,现在一直在管。”

贾玉梅,美丽园小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美丽园事件发生后,她就一直住在办公室,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

这是会议室的一幕:

贾玉梅:“我第三方必须要尊重你们的意见,双方必须是明确表态,我才能管,一方的意见,回过头就说我没同意他签字,我怎么解释,我就多余嘛,我是越权了。”

“请你明确表个态!”

“他是指导监督机构,所以我挺他的。”

贾玉梅:“我没有得到双方的认可,我管不了了。”之后她走出了会议室。

贾玉梅对记者说:“你可能那天看到的那个情景,你才有感而发,所以问我们这儿居委会怎么回事。确实是这样,有时候也挺尴尬的。”

记者:“尴尬?你尴尬来自于什么?”

贾玉梅:“因为你是监督指导嘛,你不是行政,(不)是一些决策部门,或者决策,就是直接我要让你怎么样怎么样,不是这样的。因为我们做事情也跟人家商量嘛。”

贾玉梅表示,在整个事件中,她的角色是很尴尬的,虽然居委会只是街道办事处的委派机构,应该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事务进行监督指导,但在实际工作中她们很难在这样的物业纠纷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陈旭:“就是从《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来说,居委会、政府管理部门他应该来指导监督这个相关的活动,但我现在讲不来怎么办?就没下文了。”

虽然大部分居民对政府及时处理美丽园事件表示比较满意,但在长期关注公共政策的舒可心看来,政府处理突发事件时还不够果断。

舒可心:“我觉得政府在社区发生这种情况下的应急机制还是不行,还是太慢,比如说海淀区的物业公司海房物业公司还在跟业主委员会协商,我觉得在这种紧急情况下没什么好协商的,政府应该有行政强制命令,按照什么样的条件,什么样的价格,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没有什么好协商的。”

而作为维权律师的陈旭看来,政府在物业领域的管理缺位,是导致美丽园事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像鸿铭物业这样突然消失又突然回来的行为,政府主管部门应该有相应的预防措施和事后的处理细则。

陈旭:“我们现在物业管理领域出现这么多问题,政府管理绝对是缺位的。在目前这种社会发展阶段,完全是依靠所谓的业主自治是不现实的。比如说,对那些不诚信的企业,政府有严厉的惩罚措施,把你淘汰出局,你在这个游戏过程中,你违反了游戏规则,你就只能出局。但现在我们不是这样,你违反游戏规则,不用承担很大的违约违法责任,那我当然就可以违反游戏规则了。”

美丽园之所以受到我们的关注,并不在于它是否是“第一个业委会告赢物业公司的案例”,也不在于1.58元/平米的物业费是否物有所值。美丽园是一个标本,它浓缩了中国住宅商品化过程中有关物业的所有矛盾。我们的关注是,矛盾各方能否在社会认同的规则下解决各自的利益冲突、寻求正义。物业公司应该执行法律的判决,业主也应该学会遵从少数服从多数,正义的本质首先在于过程和程序的公正而不在于结果的公正。离开这些,正义就会变成争议。离开这些,不美丽的美丽园会越来越多。眼下,美丽园的临时业主大会正在筹备中,业委会能不能赢得多数业主的认同,鸿铭公司还会不会继续掌管美丽园的物业管理,未来以什么标准收取物业费,目前还都是未知数。根据9月10号北京市建委的要求,美丽园应该在45天内召开临时业主大会,这样算来业主们最多再等上一个月就会得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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