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房产
上虞生活网 旗下网站 上虞房产网 首 页 房产信息 建材商城 家居卖场 装饰公司 房产资讯
  房产买卖 房屋租赁 精品楼盘 中介直通车 估价咨询 对话房产 高级搜索
 
 房屋出售信息
 由中介发布
 由个人发布
 房屋出租信息
 由中介发布
 由个人发布
 房屋求购信息
 房屋求租信息
房 产 信 息 索 引
■ 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资讯 > 租房指南
 
出租房内窃电,该谁担责
www.syhouse.net 2010-4-13 8:42:14 上虞房产网
   

房屋出租期间,被查出有窃电现象,房客、房东均无法证明自身“清白”,进而引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记者昨天从长宁区法院获悉,随着房屋租赁的活跃,此类案件近来呈多发趋势。

几年前,王先生将一套房屋租给一家房地产经纪公司,租期3年,每月租金2.2万元。2008年11月,供电单位发现该房屋存在窃电现象,于是开具违章用电检查单并中止供电。去年3月,王先生补交电费、支付窃电违约金及安装电表工程款共计12.1万余元,这才恢复供电。为此,王先生将经纪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全额承担这笔费用。但经纪公司提起反诉,要求王先生返还租金和押金。

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原被告双方谁实施了窃电行为,法庭依据日常生活经验和逻辑推理作出判断。王先生长期出租房屋,因而没有实施窃电行为的动机,也不享受因窃电而减少电费支出的利益;王先生交付房屋后,被告公司长期在该房屋内从事经营,从未对房屋及附属设施状态提出过异议,租赁合同也明确约定电费由被告负担,被告才是窃电行为的最大受益者。法院据此支持了王先生诉请。

另一起案件中,竺女士向史小姐租房,入住三个多月后,电力部门检查发现该房屋存在违章用电情况。此后,房主史小姐向电力部门补交了电费及违约金等5300余元。因史小姐要求竺女士承担上述费用,双方发生纠纷。竺女士起诉要求史小姐返还已付租金和押金,并赔偿另行租房中介服务费及搬运费1690元。法院发现,史小姐在将房屋出租给竺女士之前,还曾出租给他人,因此不能排除前租客违法用电的可能。虽然双方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谁实施了窃电,但竺女士租赁期间客观上少付了电费。法庭根据公平原则,确定上述违法用电费用由竺女士承担40%,史小姐承担60%。

对此,长宁区法院民三庭庭长金练红提醒,违章用电不但占不到便宜,反而要承担巨额赔偿。出租房内被查出窃电现象,到底谁负责?为避免责任不清,房东在出租房屋前要保护自己、固定证据。比如,房东与房客在房屋交接过程中,可以请供电单位对租赁房屋的电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作出认定,并在租赁合同上予以载明,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因违章用电责任不清带来的风险和麻烦。此外,供电单位也可以建立相应制度,对用户电表进行定期检查,进一步加强查处行为,便于真相查明和责任追究,减少不必要争议。

Copyright © 2005-2017 WWW.SYHOUSE.NET,WWW.ESHANGYU.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上虞房产网 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本站中文域名:上虞房产.中国 QQ群:17732929
电话:0575-81262728  82206391 电信虚拟号:6391
浙ICP备100344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