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房产
上虞生活网 旗下网站 上虞房产网 首 页 房产信息 建材商城 家居卖场 装饰公司 房产资讯
  房产买卖 房屋租赁 精品楼盘 中介直通车 估价咨询 对话房产 高级搜索
 
 房屋出售信息
 由中介发布
 由个人发布
 房屋出租信息
 由中介发布
 由个人发布
 房屋求购信息
 房屋求租信息
房 产 信 息 索 引
■ 当前位置: 首页 > 房产资讯 > 政策法规
 
房地产业暂不纳入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范围
www.syhouse.net 2012-5-7 8:26:18 上虞房产网

5月3日消息,根据中国证监会已制订完成的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办法,房地产企业与金融业企业暂无缘私募债。

有媒体报导称,在试点期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人范围仅限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未在上海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暂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业企业。

近年来,中国政府对房地产行业进行宏观调控的力度持续不减,房地产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IPO)和上市后再融资等方面,受限颇为严格。

报导引述参与监管层调研座谈的券商人士表示,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行条件较宽松,对发行额度和企业盈利都没有设置要求。对于私募债的偿债基金(保护基金)的界定比较宽松。

发行人和券商可以自主选择在深交所或上交所备案。根据办法,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发行规模不受企业净资产40%的限制。债券期限原则上为1年(含)以上、3年以下。对于每只私募债的发行和转让,持有账户数合计不超过200户。中小企业私募债有望通过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交易。

另外,业内人士透露,在创新试点中,针对规模较小的企业,几家企业可以发行集合私募债。这将使众多中小企业可以在较低的门槛下直接进入债市融资。

另悉,4月下旬,有券商表示,证监会正在针对中小企业专项私募债做准备,有可能在5月颁布中小企业专项私募债相关试点办法。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范围为北京、天津、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六省市。

Copyright © 2005-2017 WWW.SYHOUSE.NET,WWW.ESHANGYU.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上虞房产网 未经许可严禁转载 本站中文域名:上虞房产.中国 QQ群:17732929
电话:0575-81262728  82206391 电信虚拟号:6391
浙ICP备10034408号-1